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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校赛,你准备好了吗?
发布日期:2023-02-2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红河学院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校团委、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学生处决定联合主办红河学院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节。现就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目的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强化学校青年文化素质教育,更好地适应国家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和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不断拓展素质教育领域,培养青年教师和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及创新活动的意识,增强青年就业创业能力,不断造就一批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激发广大青年勤奋学习,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立志成才。 

 

活动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学术科技节活动的领导,成立学术科技节组委会。由校团委、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学生处联合主办。成立学术科技节领导小组、学术科技节组委会、学术科技节专家评审委员会。

 

活动内容

(一)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组织我校青年大学生集中展示学术科技实践的最新成果,挑选出优秀作品代表红河学院参加第十二届“挑战杯”云南省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竞赛分为三类:①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②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③科技发明制作。

(二)学术讲座、科技论坛

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进行学术讲座,组织开展科技论坛、学术交流、研讨等活动。

(三)科普知识宣传 科技成果展示

邀请州内相关部门进校进行科普知识宣传,科技成果展示;邀请学校教授、博士及重大项目或课题教师,邀请学校各类研究中心,学生科研(或创新)兴趣小组参加学术科技成果展示。浓厚学术氛围,带动更多的师生参加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和活动。邀请临近高校师生到校进行学术科技创新工作交流、选送作品展示,学习组织经验,便于更好地组织开展我校的学术科技活动。提高学生对学术科技活动的兴趣和加强学术科技活动在学生群体中的互动效果。

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

参赛资格

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红河学院在校本科生。

作品申报

各学院必须于2023年4月1日前按照要求将参赛作品和申报表格报送组委会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学院结合专业特色、师资力量,累计不超过5项(2022年第十届“挑战杯”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第八届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学院可适当增加名额),每人限报1件。

评选活动标兵、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奖

评选出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大学生学术科技标兵和先进个人,评选出在指导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指导教师,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学术科技创新工作,出更多学术科技创新工作出成果,繁荣我校青年师生学术科技创新文化。

奖项设置

(一)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奖初评,按照符合参赛资格的作品数量的45%、25%评选出优秀奖、三等奖;终审决赛(公开展示问辩或答辩),按照符合参赛资格的作品数量的4%、10%、16%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学术科技节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学院组织情况、参赛作品数量、获奖情况,按照参赛学院20%的比例评选优秀组织奖。(三)学术科技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积极动员,扎实做好“挑战杯”赛事的有关工作,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指派一名教师担任竞赛工作联络员,负责跟进参赛工作。请各学院将联络员信息在3月2日前发送至hhxytw1@163.com邮箱。

(二)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各学院要突出竞赛的学术性、科技性和普遍性,进一步完善竞赛机制,鼓励更多的同学参加科技节活动。参赛作品严格按照第十二届云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节作品申报书和格式要求进行撰写。

(三)坚持宗旨,完善机制。各学院要坚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性人才激励机制。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址:学生活动中心团委办公室D401

   箱:hhxytw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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