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守初心 | 担使命 | 勇践行 | 抓落实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红河学院学生会章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 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根本宗旨,强化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生会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 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和“三 统一”的基本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 ,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着力扩大广大同学对学生会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的基本定位和职能, 加强章程和制度建设,理顺团学组织关系,充分发挥各级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对照党的期望 、团的要求和学生需求,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工作机制规范性不够、工作内容服务同学成长需求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照顾同学特点不够、学生干部 产生机制不规范和作风建设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大胆探索,勇 于革新,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
一是职能作用更加明确。通过改革,使学生会的工作自主性、规范性增强,联系、代表、服务同学和维护同学权益的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在参与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显著提升。二是代表性更加广泛。通过改革,不断扩大学生会的代表性, 进一步规范代表会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注重遴选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学生干部;建立学生代表、学生干部直接 联系同学、听取意见的制度。三是队伍作风更加严实。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会领导机构的产生方式;规范学生会干部选拔标准、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退出机制;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 奉献意识,更好推进学生干部转变作风,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四是工作效能更加彰显。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学校团学工作的组织格局,理顺学校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规范健全各级学生会的机构设置, 减少层次,提升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避免“行政化”倾向。努力构建校会主议、院会主行、班级支撑的高效工作体系;加强校学生会、院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的工作联动;推动各级学生会进一步完善广大同学参与、监督和评议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改革措施
(一)明确职能定位
1.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 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 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2.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二)改革运行机制
3.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实行主席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执行主席负 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二级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院学 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指导。
4.建立“学校、二级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校学生会对院学生会、院学生会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重点从 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校学生会对院学生 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同学的优势,可在校级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5.各级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 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6.校学生会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院学生会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建立完善校学生会对院学生会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公开,择优表彰。
(三)精简优化组织
7.各级学生会的组织要优化机构和人员规模。遵循按需设 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实行扁平化管理,减少管理层次,提升管理效能,减少发文、会议等推动工作的形式,坚决杜 绝“行政化”倾向。
8.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 40 人左右。由 1 名校团委专职干部兼任秘书长;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5 人;工作部门按工作需要设置,一般不超过 6 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 2 至 3 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 6 人。
9.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 20 至 30 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生会需主办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 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四)强化队伍建设
10.明确遴选条件。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 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以内,且无课业重修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方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
11.严格遴选程序。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委同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从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二级学院团委推荐,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二级学院团委同意,由学院党委确定。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 50。
12.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注重加大对各类优秀学生的吸引和凝聚;健全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培训体系,建设完善培训课程, 不断提升学生骨干的领导力和履职能力;关心支持学生干部的成长发展,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其开展学生工作的表现可作为推荐实习、就业和评优推优的重要参考。
13.建立述职评议制度。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五)坚持从严治会
14.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 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
15.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
16.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学生干部健康成长教育, 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打造信念坚定、 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
17.建立学生干部退出机制。建立健全相应规定和程序,对 于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学业预警,以及行为与身份不相称 的学生干部,校团委要迅速调查核实,按照相应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六)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18.各级学生会须定期、规范召开代表大会。其主要任务是: 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制定及修订组织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19.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 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 1%,名额分配覆盖各二级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20.校学生会要借助各类渠道和平台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学校党政部门, 合理参与学校在涉及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生奖惩等同学关切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评价工作。
21.广泛吸纳同学共同参与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学生会作用。注重“网上学生会”建设,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平台,实现信息扁平化传递,加强直接联系服务同学的力度,增强工作互动性,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和评议,主动引领思想和风尚,弘扬正能量, 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22.校学生会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事务的公开制度,每年 至少 1 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23.建立广大同学对学生会工作的评价机制,从学生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等维度评价学生会组织工作,评价结果面向全体同学公开。
(八)加强工作支持和保障
24.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将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招就、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团委书记兼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管理。
25.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学生会接受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校团委应及时向校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 坚决落实校党委有关要求。明确 1 名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 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经校党委批准,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共青团红河学院委员会制定下发,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二级学院党委、团委的考核内容。各二级学院党委、团委要结合实际做好宣传、支持、指导实施工作,各级学生会要在党的领导、团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把握改革重点和关键,积极推动改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委同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从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二级学院团委推荐,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二级学院团委同意,由学院党委确定。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 50%。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红河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
一、召开时间:2021年6月19日
二、召开地点:文鼎楼二楼报告厅
三、代表数量:第七届学代会委员名额为17人及候选人名额
四、主要议程:
预备会议
时间:2021年6月19日
地点:文鼎楼二楼报告厅
审议并通过大会议程审议通过主席团建议名单审议通过唱票、检票、计票、监票人名单审议通过选举办法 )
正式会议
时间:2021年6月19日
地点:校团委会议室
一、介绍来宾及领导
二、 宣布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唱《国歌》
三、 宣布大会纪律
四、 致开幕词
五、 来宾讲话
六、 学生代表讲话
七、 第六届管理系学生分会工作报告
八、 第七届学生分会委员会候选人介绍
九、 说明选举办法和注意事项
十、 投票选举第七届学生分会委员
十一、统计选票
十二、宣布大会选举结果
十三、致闭幕词
十四、大会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