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红河学院委员会文件
红院团发〔2016〕28号
关于组织开展红河学院2016年大学生
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继续深化学校创业教育,引导和激励大学生积极将所学知识和技能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经学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红河学院2016年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初赛:2016年9月29日-10月23日
复赛:2016年10月24日-10月27日
决赛:2016年10月29日 -11月3日
二、地点
初赛:各学院自行安排
复赛:文鼎楼一楼展厅
决赛:文鼎楼一楼报告厅
三、参赛对象
红河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大赛方式及推进步骤
(一)初赛阶段(各学院自行组织)
1、2016年9月29日~2016年10月17日,各学院拟定本学院的创业计划大赛实施方案,对报名及初赛作具体安排,宣传动员并组织参赛个人或团队报名、进行创业计划书撰写培训、指导参赛同学撰写创业计划书。
2、2016年10月18日~2016年10月23日,各学院自行举办初赛,并做好初赛实施方案、报名情况、初赛结果(获奖情况)及获奖作品材料的上报、存档工作。纸质材料送到明德楼203办公室,相应的电子材料(初赛实施方案、初赛报名情况统计表、获奖作品创业计划书及简本、初赛结果、活动照片等)通过OA办公系统以邮件方式交校团委部门邮箱。
(二)复赛阶段
各学院在院内初赛的基础上,选送1至2件优秀作品参加复赛。复赛包括作品展示、现场问辩两个环节。
1、 作品展示
参加复赛的作品必须以喷绘写真的方式进行作品展示。写真框架模板由校团委统一设计并于10月中旬发布。各参赛队在框架模板的基础上,进一步设计完善喷绘写真内容,写真限做一幅,尺寸严格控制为高2.0米、宽1.80米。请各参赛队在10月24日前完成喷绘写真的电子版设计,并将喷绘电子文件发送给校团委邓蓉蓉老师(邮箱:357018231@qq.com)。校团委统一制作喷绘写真,并于10月26日前组织参赛队在文鼎楼一楼展厅进行布展。
展示时间 :10月26日—11月4日
展示地点:文鼎楼一楼展厅
展示内容:项目名称、地点、项目简介、项目特色、项目资金、人员等。
2、 现场问辩
时间:10月27日14:30——16:30 参赛选手在文鼎楼一楼展厅集合。评委组到作品展示现场,进行现场问辩。现场问辩包括看作品展示材料,听创业项目简要介绍,评委提问三个环节。
复赛中选出6件作品参加决赛,争夺一、二、三等奖。
(三)决赛阶段
决赛设有项目展示介绍、终审答辩两个环节,成绩由创业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终审答辩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创业计划书成绩占30%、作品展示介绍及终审答辩70%。
1、 作品展示介绍
要求用PPT进行项目展示介绍,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 终审答辩
评委根据创业计划书、复赛情况及决赛项目展示介绍情况,对参赛选手进行提问,参赛选手进行答辩。
各参赛项目负责人于10月28日下午14:30到明德楼203办公室按参赛组别进行决赛顺序抽签,并将电子版参赛的各种材料(参赛作品及现场展示PPT)拷贝至决赛专用电脑上。
11月3日下午14点在文鼎楼一楼报告厅举行决赛终审答辩。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 奖金500元
二等奖两名 奖金400元
三等奖三名 奖金3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奖金100元
六、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深入实施,积极引导参赛者把握正确导向,明确活动目的与要求,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二)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勇于探索,总结经验,运用成果,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创业。
(三)各参赛者应以乐观、诚信、求实、进取的态度,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把握机会,积极参加本次竞赛活动。
(四)请各学院在初赛时安排参赛团队形象展示、PPT展示和现场问答环节。
(五)应优先考虑已经创业,或已获得专利,或正参与科研等的项目。
七、其他事项
(一)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参赛者自负。
(二)获奖作品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不符合规定及侵害他人著作权的,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励,且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三)所有参赛作品内容不得涉及任何不健康或违法的内容
附件:
1.红河学院创业计划大赛报名表
2.创业计划书模板
3.创业计划书简本
4.决赛评委提问表
5.决赛作品评分标准
共青团红河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29日